國立高雄科技大學(楠梓校區) 嘻哈口技社
器材管理辦法
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九月十七日 期初社員大會 修訂通過
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三月十二日 期初社員大會 修訂通過
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期初社員大會 修訂通過
中華民國一零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期初社員大會 擬定通過
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三月十二日 期初社員大會 修訂通過
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期初社員大會 修訂通過
中華民國一零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期初社員大會 擬定通過
第一條
為健全本會有效管理經費運用,依據「國立高雄科技大學(楠梓校區)嘻哈口技研究社組織章程」第六章第二十條,特訂定此辦法。
第二條 器材管理
本社財務組應於每學期盤點器材,盤點完畢需更新,並建立財產清冊送社員大會備查。
第三條 器材申購
凡任何器材需購買需於社員大會提出全數通過,經費經財務長審核,即可購買,並將器材登錄於財產清冊。
第四條 器材報廢
一、非消耗材:因毀損、老舊、遺失等情況,經幹部提出不堪繼續使用者,填寫「財產報廢單」,經社員大會提出後,表決二分之一通過,即可報廢。
二、消耗材:依社長、財務長判定為無法使用即淘汰。
第五條 器材借用
一、凡任何人需要向本社借用器材,都需先填寫器材借用單,由財務長審核評估後,符合資格者,在借取期限內抵押身分證或其他能證明身份之證件,方 可借用本社所屬之器材。
二、還取器材後,經財務長檢查無任何損傷或遺失,即可將抵押證件歸還。
三、如有發現任何損或遺失,將扣押其證件直至賠償損傷維修金額或購買相同全新器材取代之,方可歸還扣押之證件。
第六條
本辦法經本社提案,經社員大會通過後,由社長公告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為健全本會有效管理經費運用,依據「國立高雄科技大學(楠梓校區)嘻哈口技研究社組織章程」第六章第二十條,特訂定此辦法。
第二條 器材管理
本社財務組應於每學期盤點器材,盤點完畢需更新,並建立財產清冊送社員大會備查。
第三條 器材申購
凡任何器材需購買需於社員大會提出全數通過,經費經財務長審核,即可購買,並將器材登錄於財產清冊。
第四條 器材報廢
一、非消耗材:因毀損、老舊、遺失等情況,經幹部提出不堪繼續使用者,填寫「財產報廢單」,經社員大會提出後,表決二分之一通過,即可報廢。
二、消耗材:依社長、財務長判定為無法使用即淘汰。
第五條 器材借用
一、凡任何人需要向本社借用器材,都需先填寫器材借用單,由財務長審核評估後,符合資格者,在借取期限內抵押身分證或其他能證明身份之證件,方 可借用本社所屬之器材。
二、還取器材後,經財務長檢查無任何損傷或遺失,即可將抵押證件歸還。
三、如有發現任何損或遺失,將扣押其證件直至賠償損傷維修金額或購買相同全新器材取代之,方可歸還扣押之證件。
第六條
本辦法經本社提案,經社員大會通過後,由社長公告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